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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治的圣杯·亚法线

三十二 王子与灰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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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的千骑精英,退入到王国最后的一筑城墙之内。城堡之外,所有的区域都已被敌人占领。沦陷区内,连同居住其中的人,全然被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浓雾之中,那些从浓雾中逃出来的人,全身都变成暗淡的灰色,身上原有的色泽都似被汲取殆尽般,变成暗淡无光的岩灰,仿佛是墨水画走出来的意形之人,存在感变得稀薄,又似落在家具上的尘埃般,在沉沉的暮色中若有若无,不仔细查看几乎看不到有人,似乎已与环境融为一体。

杜可夫斯的骑士们据守在国王的城堡之内。大敌临于眼前,却不知道对手是如何的存在,攻略城池之时,不见其纹着家族徽记的盔甲,也不见其刀光剑影,甚至没有流血,有的只有渐渐褪色的一切,是单纯的天灾,还是幕后另有居心的人祸?王国守卫者,杜可夫斯之王,一名年迈而博学的老人,终其俞百年的寿命也不曾见过如此异象凶兆,其麾下年轻的精锐骑士们对此更是一无所知。

王国骑士团之首,兰斯·杜可夫斯,是这座千年王国杜可夫斯的王子,王国的合法继承人。整整一个月内,他无一刻不手持宝剑,率领着最后的军队,且守且退,直至如今,身后已然紧靠杜可夫斯最后的城堡。

虽然眼前是比龙更为可怕的敌人,但是我兰斯,是杜可夫斯的王子,是王国最后的防线,是千万子民翘首以盼的救国英雄,无论面对如何的强敌,即便是天降神罚,都有无法退却的理由!

墙外的一切都在那片诡异的迷雾之中,无人知道,这一个月来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,直到从浓雾中显出一个高大的人影。如同所有从浓雾中走出的杜可夫斯子民一样,那也是一个灰色如同被蒙上一层厚厚的尘埃的人。身披重灰色的厚披风,裹住高大的身体,头顶着灰暗色的尖角兜帽,脸上胡渣像野草一样蛮长,原属于眼睛的地方,只显出两个深不见底,黑窟窿般的眼窝。

“老人,我是杜可夫斯的王子,兰斯·杜可夫斯。”兰斯王子质问道:“你可知道浓雾里到底发生了什么?

老人深邃的眼窝里闪出一点暗红的光,他悠悠然道:“嗬嗬嗬,我知道……我当然知道。”

“以杜可夫斯之名,我命令你马上回答我的问题!”王子的声音显得焦躁不已。

“啊……可敬的王子殿下,这是你解决问题的时候,而不是提出问题的时候。”那老人从口中发出,穿过浓密胡须而透出的气息显得如同积尘的古董般古朴:“简单的说,杀了我,你和你的王国、以及你的子民就可以逃过此劫罢。”言毕,在老人的身后灰蒙蒙的大雾里,蓦然出现密密匝匝的一大群人,因其一直隐身于灰雾背景,他们的踊跃前行就仿佛是使用了隐身魔法般凭空出现。

“这屈服于黑暗的罪人!”王子举剑振臂高呼道:“忠实而勇敢、矫健而荣耀的骑士们啊,我们已经没有了退路!为了杜可夫斯,献出你们的心脏吧!”

在鼓起部下们最后的勇气后,兰斯胯骑一匹健骏的白马,身披镂着熠熠生辉的金线的雪白斗篷,如同天降的神圣武者般,率队冲出了城堡。

忽然,有一道光闪现而至,击中了王子,他从马上坠落下来,视野被血染成一片淤红,继而转黑,胸口流淌出一股炙热的热流,从胸口的缺口溢出,蔓延到全身上下,炽热,酷热,仿似自己身处炎魔的噩梦。

强烈的光穿透眼睑,即便紧闭双目也能感受到那刺眼的光芒,他猛然睁开双目,突兀地映入眼帘的一切,怪诞而陌生。

熊熊燃烧的暴烈之日,一望无际的褐色荒漠,一具腐朽不堪的木制十字架。

他发现,自己正头顶着熊熊的烈日,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,被挂在一具屹立的十字架之上暴晒。粗麻绳绕过自己的胸口一圈,打结,然后松松垮垮地挂在这具十字架状的木桩上,躯干和四肢自然下垂,随着荒漠的卷着沙尘的干燥之风左右摇摆着。

木架下干柴般瘦削的躯体,贫瘠得只有一片脏兮兮、灰蒙蒙的破布裹身。

我……我怎么了……

他打量着自己,从胸口到脚趾,全然只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惨灰色。

好热……这是哪里?我为什么会在这里?

疑虑间,他的嗅觉在慢慢醒觉,闻到空气中漂浮的一股古怪的焦味;听觉恢复,听见旁边有大声嚷嚷的声音。他循声望去,看到几个衣着肮脏破烂,乞丐一样的人围集在一小片石阴下,似乎在打牌。他们像麻雀一样聒噪个不停,夹杂着各种各样陌生的口音,让他感觉不甚舒服。巨石侧面就是一个小篝火堆,火堆周围插着好几根木枝,木枝上插着个头很小四脚蜥蜴,正对着碳火烘烤着,发出滋滋的声音和不可名状的气味。打牌人不回头地,向篝火伸手拿起一只烤得焦黑的蜥蜴,放入口中,咀嚼声咔咔咔的,在其口腔里闷响。

这是哪里,他们是谁,我变成他们的阶下囚了?他的逻辑思维开始一点点恢复。

“哟,他醒了!”是另一处的声音在叫唤。他再扭头望去,十字架正下方的不远处却是有个依旁在巨石之下的洞窑,也许是太阳过于强烈,显得洞口内黑乎乎的,什么都看不见;有人从黑洞里伸出头来,不耐烦地冲着十字架嚷了一句:“左边,看看自己的左边。”

他扭头一看,十字架的左侧有插着一把刀子。刀子……这是什么意思?他不明白对方的意思。

“蠢狗,用刀子割绳子!”那人不耐烦地骂了一句:“真会给人添麻烦……”

他似乎是明白了。伸手过去把小刀拔出来,然后割断勒在自己胸口上的粗绳。扑通一声,他坐摔在一块大石头上,屁股上的骨头被磕得生痛。

左右没有绳索的升降机关,看来是徒手操作的,那到底要多高的人才能把自己挂在这十字架上啊?他想着,从地上站起来。洞里的人在向他招手。

那似乎是一个很深的洞,有微风从洞口微微拂出,让他感到有一丝丝的凉快。他便走进了洞里。洞里有好多人,似乎在避暑,个个无精打采,百无聊赖,有人在聚精会神地扣脚趾,有人津津有味地挖鼻屎,都蹲在地上望着他。他看着众人,茫然失措道:“这是哪里?”

“噗哈哈哈哈,路易斯你看!快看他这蠢样!”蹲在洞口的男人,指着他,对另一个人哈哈大笑起来。

那个叫路易斯的人脸上耷拉着一堆死鱼眼,望着他时双眼倒是微微睁开了一点点:“果真如此,难以置信。”

“你们是谁?”他不安地问道,感觉自己好像不小心忘记了些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。

“谁也别跟我抢!这次轮到我了!”蹲在洞口的男人站起来,揪着他的耳朵大声嚷嚷道:“听好了,不要以为失忆就可以丢掉对我的尊敬,你要叫我高更大人!高更大人!快!学着讲!”

“高更……大人。”他怯怯应道:“这里是哪里?”

“罪人窟,蠢货。”

罪人窟,没听过这个地方……但是……咦?他终于开始意识到,自己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无知:我是谁?

“高更,”他喃喃道:“你的名字是高更,那我的名字是什么?”

“要叫我高更大人!”高更不满地说道:“你看看自己的掌心。”

上面刻有几个通用语的字符,歪歪扭扭地刻在手心,笔画的沟壑比掌纹更深更宽,仿佛刺破皮肤挑刻肉块的那种钻心之痛再次浮现心头。他像初学发音的小孩,张大口,歪着嘴,艰难地将其念了出来:

“卡斯。”

“嗯嗯,卡斯。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?”

“原来,我的名字叫卡斯……”

“不,这是我们老大的名字。”高更没好气地说道:“蠢货,你是一只连没名字都没有的可怜虫而已,卡斯是无所禁忌,才让你留在这里的。我只是想告诉你,你叫什么根本不重要,你只要铭记住自己要服侍的人是谁就够了。”

“为什么他的名字会刻在我的手上?”

“我他妈哪知道。”

“……我……”脑子里问题越来越多,这让他感到头痛欲裂,“我为什么要这么做?我是什么人……我从哪里来……我的名字叫什么……我要做什么……为何你们都什么不知道?”

“卡斯二字是你自己刻的。”有个闷声不响的老人突然开腔道:“卡斯从不强人于难,是你自己把他的名字刻在了手心。没有人知道你的来由,也没人知道你叫什么,在这里我们一直都是叫你做「灰狗」。”

“灰狗……这是我的名字吗?”

“不是。”老人摇了摇头:“之所以叫你灰狗,是因为你从头发到眼瞳,从皮肤到脚指甲,全都是灰溜溜的一片,活像一条掉进了石灰坑里的流浪狗。”

“灰狗……”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,那是一副皮包骨、毫无血色的皱巴巴得像耕地一样的躯体,不知为何心底升起了一股安定感:“灰狗……大概这就是属于我的名字了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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