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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码刘邦

青年刘邦为何外出打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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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宽仁爱人,虽然让王陵的母亲印象深刻,使王母处处对刘邦高看一眼、关爱有加,但是,刘邦仍然没有改变自己卑微的困境。

此时的他,从小亲生母亲改嫁;辍学,没有读过书,大字不识一个,连个正经像样的名字都没有;回到家里,干不了农活,老爸要打要骂;去街头混,无依无靠,只能寄人篱下;到大哥家混口饭吃,还遭嫂嫂嫌弃。

换言之,年幼失母,少年失学,在家失宠,在外失友。这对于任何人来说,都只能说是不幸的童年。

他的乐于助人,宽仁爱人,在老刘那里,简直就是傻瓜、败家子的作风。

“你这个无赖,为什么就不能像你二哥一样好好干活,也攒钱准备娶个丑婆娘呢?”

“无赖”,在当时是没有依靠的意思,而不是今天所谓的流而氓地痞。刘爸爸说刘邦无赖,是担心他游手好闲今后没有依靠。

可见,骂归骂,刘爸对刘邦还是很有父爱的。

所以后来刘邦公然邀请项羽一起把刘爸煮熟了,来来来,咱兄弟俩一起来喝口热汤。这,这,这,真的有点不地道。

刘邦被父亲骂为“无赖”并不表示他真是流而氓。其实,在沛县那些真正的无赖、流而氓那里,他刘邦也没有人瞧得起。像雍齿,就常常嘲弄他。

事实上,瞧不起他的不仅有沛县的流而氓,还有沛县美丽的姑娘。

现在的人,要找个江苏沛县的女人做老婆都比较难,因为沛县姑娘既美丽又温柔,还讲情义。

那个时代,刘邦要找个沛县姑娘处对象,也成为一个很大的难题。

被兄弟们瞧不起让男人失望,被姑娘们瞧不起会让男人绝望。

姑娘们瞧不起刘邦,不仅是因为刘邦这个人既没读多少书,也没有什么特殊本事,还因为刘邦的相貌,长得过于奇特。

史书上说,刘邦天生有当皇帝的相貌。“隆准而龙颜,美须髯,左股有七十二黑子。”其实,隆准就是鼻子特别高凸;龙颜,颜就是额头,意思是额头特别高耸,看上去甚至有些秃顶。美须髯,就是胡子拉碴。

换言之,作为一个年轻哥哥,刘邦却长得鹰钩鼻子秃脑袋,有点像小老头,还不修边幅。

刘邦的长相还有个神奇之处,就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,其实是说左边大腿上有一串黑色胎记啥的,别说人们平时看不见,就算看见了又有谁稀罕?谁又预先就能知道这就是后来历史书上所说的皇帝的标记呢。

试想一下,现在去相亲,你不去跟美女说我银行里有好多钱,却脱下裤子告诉人家我屁股上有多少颗痣,那会是什么后果?

相貌“不俗”、实则“奇怪丑陋”的刘邦,又没文化又没职业又没车子又没关系又没房子,没人愿意把好女儿嫁给他。

其实,那个时候,青年男子要娶老婆本来还是不难的。打了一千多年的仗,青壮男子往往战死疆场,男女性别比不仅没有像今天这样严重失衡,而且女性的数量还可能略有富余。后来孟姜女为了一个男人哭倒长城,恐怕也与当时的好男人不好找有关。

试看后来成为刘邦得力助手、中国间谍战顶尖高手的陈平,其老婆是那么富有,都前后是嫁了六次,可见当时的男人之稀缺,剩女有的是。

陈平和另一位当时的大侠张耳,都能娶上又有钱又漂亮的老婆,刘邦却没有这么幸运,这说明了什么?

是刘邦自我要求严格?是刘邦不喜色、不爱财?当然不是。史书上白纸黑字,刘邦“好而色及酒”、“贪于财货”。

当时丰沛一带属于楚国,而楚国人对男女之防比较稀松。楚国人还特别善于歌舞,男女常常用歌唱来公开求偶。

刘邦虽然相貌丑陋,但成长在民间流行歌舞的楚国,就像今天的混混经常流连KTV、夜店一样,他也喜欢吹拉弹唱,楚歌唱得不坏,楚舞跳得不错,放在今天还可能到歌厅挣俩零花钱;这本来也应该是他追求女人的优势。

但事实上,他只能做晚婚晚育的模范。虽然当时男子稀少,却没有几个女人愿意嫁给他。

由于一般的好人家的女儿和年轻的姑娘看不上他,后来,他和一个姓曹的姑娘,来一段露水姻缘。

这个曹姑娘长得美不美,目前还没有史料佐证,但尽管她为刘邦连娃娃都生了,刘邦后来却把她忘记得干干净净,当了皇帝也没有想到要给她一个什么追封。以致我们今天对她的了解,已经少之又少。

可见,刘邦和曹氏之间,更多的只是一种性的需要,而缺乏真正的情感纽带。

可以说,年轻时的刘邦,不仅做人没尊严,而且感情受挫伤。失母、失学、失友、失宠之外,他还失恋。

如果用今天的话来说,刘邦也在混社会了。可是,他混得特别失败,真是对不起混这个字。

吃饭没着落,女人没下落,回家听数落,差点要唱莲花落,混得真不像个流而氓。

好在,刘邦好强,刘邦天生不服输,刘邦绝不甘心如此。

他要争一口气。

原先那些和他一起厮混的兄弟们,年纪渐大,也开始各走各的路,有的谋求正当职业养家糊口,比如说,周勃开始编席子卖,业余还去帮助别人抬棺材、吹唢呐,如果后来不造反就有希望成劳模,等等。
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樊哙,他干上了杀狗卖肉的营生。在食品稀缺的年代,“屠狗辈”的社会地位虽然不高,但却很实惠。所以,这不仅可以证明要卖肉根本不必上北大,更重要的是后来还将帮助他得到一个好老婆,成为刘邦的姨妹夫。杀狗为什么会有助于樊哙找对象呢?这我在后面再说。

在兄弟们各谋职业的同时,刘邦如果要继承祖业,只能老老实实回中阳里种田。这当然不会是他想要的。

铁哥们卢绾是富二代,家里有钱,就业不就业的无所谓。可是,他刘邦真的不能老是这样吊儿郎当啊,吊儿郎当虽然悠闲,但没有钱、没有女人,还悠闲个茄子?

所以,痛定思痛,经过反复思考,刘邦终于决定,离开这个让他伤透了心的家乡,去外地“打工”,也许能迎来人生和事业的转机,给自己争上一口气。

他决心离开丰邑镇和沛县这个让他找不到自信、找不到尊严的地方,外出闯荡一番。

天苍苍,野茫茫,背起口袋闯四方。

但真要外出闯荡,他应该去哪里呢?

刘邦的心中有一盏明灯,那就是信陵君。他打算出国,去信陵君的家乡,魏国。

那个时代,在“经济全中国化”的冲击下,也正如我们今天的世界一样,“跨国贸易”已经很普遍,“劳务输出”也是常有的事。像刘邦这种没读过大学的人也能出国打黑工,这并不稀奇。

当然,刘邦当年离开楚国去魏国,究竟是为了“打工”,还是纯粹旅游,又或者是躲风逃难,乃至就是为了去瞻仰一下自己的偶像,史书没有记载。

可以确定的是,年纪轻轻的他,确实一个人“漂洋过海”,自费留学,去了魏国。

然而,他的偶像、国际巨星、魏国的信陵君,这时候早已经因酒色过度,英年早逝了。他即使去了魏国,又能得到什么呢?

人生的机遇,偏爱那些肯寻找的人!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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