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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局死翘翘:我捧奶娃上星主

第十二章 美姿仪的假信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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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甫敏敏未进到明德府,便远远清脆地喊叫起来:“信王哥哥,信王哥哥。”

一连串的信王哥哥,尚未落音,她已进入明德府。

信王端坐几前,拿着一卷书,含笑望向她。

敏敏心跳加速,加上跑得急,圆都都的小脸浅染绯霞,实在青葱妩媚。

信王给敏敏倒上一杯茶,递给她:“看你,跑那么急干吗?先喝杯茶,缓口气。”

皇甫敏敏接过茶来一口喝掉,急切地说:“信王哥哥,看我给你带来什么?”

转身让门外候着的家仆端上一个托盘,托盘红绸下盖着一个雪白晶莹的瓷盅。

皇甫敏敏取下瓷盅,递给信王。

“信王哥哥,我家昨日买了一头大黑熊。爹爹取下这熊胆,让我送给你补身子。”皇甫敏敏很是欢快,没注意到信王脸上飞速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惊异和尴尬。

信王起身接过瓷盅,微微鞠躬致意:“敏敏,辛苦你专程跑来。代我向皇甫统领致谢,问安。”

想了想,转身去取了盒茶叶来。

“这是玄农大陆顶级的泰山雾淞冰茶,送皇甫统领品尝。”

敏敏接过茶叶,甜甜地说了声:“多谢信王哥哥。”

将茶叶交给门外的家仆,随手将大门轻轻关上。

敏敏回到信王几前,在莆团上盘膝而坐,信王倒了杯茶递给她。

敏敏看室内仅有她和信王,压低声音道:“信王哥哥,昨日碰见个怪家伙。他是铁流城外一个穷猎户,赤手空拳打死了一头大黑熊,奇怪的是,他长得和你很相像;更奇怪的是,父亲要留他在神骑军,他竟然坚辞不受。”

信王举到唇边的茶杯停顿了下,澹澹啜了口茶水后,抬头望着敏敏微笑:“哦,有此等事?一个穷猎户,竟然放弃鼎鼎大名、威风凛凛的神骑军?”

“是啊,信王哥哥。天下竟有这么不识好歹的家伙!真是越穷越没见识。”敏敏不屑,盯着信王眉眼深情款款细看了一遍:“他虽然与信王哥哥长得相似,可全身粗鄙低俗。还是我的信王哥哥好看,谦谦君子,如琢如珩,如清风霁雪,超然世外。”

敏敏经常跟着信王背周国诗文,也懂得吐一些酸词。

信王不哧轻笑,灿若明霞:“长得和我相似的粗鄙低俗怪家伙,敏敏,你这是拐着弯骂我啊!”

说真的,单论颜值,瘦削、白暂的假信王,能甩高大威勐的真信王两条街。

他沉稳内敛、略带忧伤,琴棋收画,无一不精。

早已不是当年周国边境的放牛娃,言行举止间隐有仙气,开口坠玉,抬手流云,举步落英。

子陨国王室公主、王公贵族的女儿都迷他。

敏敏痴痴地望着那笑容,太邪门了,这笑容不光好看,还有光,亮到她心底去的光。

她提起几上狼毫笔,在纸上写了美、姿、仪;粗、鄙、俗六字,对信王俏皮地努努嘴,“容貌相似,气韵不同。所以,他粗鄙低俗,信王哥哥美仪端正。”

信王假装不经意:“敏敏这么一说,我倒好奇了。真想见见那个猎户,倒底与我几分相似。他住哪儿?家中还有谁?”

敏敏道:“他哪配跟信王哥哥比。听爹爹说,他父母早亡,还有三个弟弟妹妹,在我家领了大笔钱后,就带着弟弟妹妹住到城里云来云去客栈享乐去了,真是眼皮子浅。”

信王道:“敏敏,可别这么说。赤手空拳打死一头大黑熊,足见他本领非凡。”

皇甫敏敏骄傲地一甩辫子:“不管怎么说,他在我敏敏眼里,给信王哥哥提鞋都不配。”

信王哥哥是她心头好,世间无人能及。

皇甫敏敏对信王这份情谊,是打小浸润出来的,她从小就跟在信后身后长大,青梅竹马。

敏敏亲姑姑皇甫清雪是多姆德亲封雪妃,最初嫁入王宫的10年内颇受多姆德宠爱,敏敏也就常到宫中探望姑姑,与太子、诸王子、公主、郡主们自小一起玩耍。

皇甫敏敏虽是子陨国最骁勇大将皇甫右的女儿,可皇甫右上头还有全国兵马正副大将军、兵部正副尚书,在武官中不过位居第五。

皇甫敏敏幼时额头上有块粉红的胎记,被娘亲抱进宫玩耍,也难免被宫中妃嫔议论,从小生在宫中、长在宫中的王子公主们,也时常拿这胎记嘲笑她,欺负她。

她3岁那年的暗黑季,下了很大很大的雪。

皇甫敏敏被娘亲抱到宫中玩耍,娘亲和姑姑闲话家常,她则跑出去和小王子小公主们一起堆雪人。

雪人堆好后,九公主若歌诗却找来一块粉红色绸布贴在雪人额头,得意地向其它小孩子宣布:“这就是丑八怪皇甫敏敏。”

小敏敏气极,上前推倒了雪人。

这可不得了,敢违公主懿令。

“打她!”一群小家伙扑上来,把3岁的小敏敏摁在雪地里,你一拳我一拳地朝敏敏身上打去。

“九公主安好。”一个清脆朗朗、却又不带任何情感童音传来,小敏敏费力地从雪堆里扭头看见,是一个7岁模样的小男孩。

“信王哥哥。”6岁的若哥诗高兴地跑过去,拉起小男孩的手,“我们一起来玩堆雪人吧。”

哦,这就是周国质子信王啊。

敏敏听娘亲和姑姑谈论过,他长得可真好看,像爹爹手里常把玩的那块羊脂玉。

信王的手从九公主手里抽出来,走到敏敏身旁,把围着打她的小王子小公主们拉开,拉起敏敏站在自己身旁。

信王望向九公主。

若歌诗急忙解释:“信王哥哥,我们没有打她,是她自己跌在雪地的。”

信王哥哥的手真暖真安全。

从那以后,敏敏就成了信王的小迷妹,经常去明德府找他玩耍,跟他一起读书认字,一起弹琴练剑。

因此,她打小与信王亲近,及至年长,胎记也完全褪去,她出落成水灵灵一位贵家小姐,他也是温文儒雅的王子。

她对信王存了份女儿心思,就不知道信王心意如何。

她不容易来一趟明德府,她不想走,赖在明德府,要跟信王一起习练毛笔字。

信王问她:“敏敏,你不是还要给太后、皇后送礼去吗?快点去,别误了大事。”

“是哦,我真的忘了。见到信王哥哥,就会把世上所有事都忘掉。”皇甫敏敏站起来,在信王面前转了一个圈圈,小辫了在信王眼前划过一道好看又淘气的弧线。

“信王哥哥,敏敏走了。我还要去给太后送熊皮,给姑姑送熊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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