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献给台北的情书

第七十九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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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什么?”

“有我在场别人就不会误会了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你和你爸单独在一起是老牛嫩草,你和我单独在一起是金童玉女,你和你爸和我三个人在一起便是其乐融融,翁婿和睦。”

“你敢说我爸是老牛?我要告状!”他嘴上讨了个便宜,我听出来了。

“比喻而已,比喻。”他笑道。

“将自己比作金童,将他人比作老牛,真是厚此薄彼。”我嗔道。

“老牛多好!俯首甘为孺子牛,这是父爱如山的象征。”

“嫩草呢?”

“‘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’我们幼儿园就学过这首唐诗,你忘啦?”

“然后呢?”

“草是希望和生命的象征,虽然若小平凡,却刚毅坚韧。没有花香,没有树高,却从不寂寞,从不烦恼,它的伙伴遍及天涯和海角。”

“巧舌如簧!”我笑道,“古诗歌词信手拈来,有文化真可怕!”

“都是白居易的功劳。谁教他的这首小草流芳千古,传为绝唱?”

“这首诗还有下部。”

“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。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。”他倒背如流。

“好多人都是后来才知道这首诗的后四句。”

“都是幼儿唐诗和小学课本闹的。”

“大概是觉得删去下部更利于幼童理解背诵。若是只有前四句,便是一首寓情于景的咏物诗,若是通读全诗,便是一首满怀不舍的送别诗。”

“这首诗的题目也不是《草》,而是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。”

“你怎么记得这样清楚?”真是羡慕嫉妒恨。

“因为我也是背《唐诗三百首》长大的中国孩子呀。”他一脸调皮。

“你这么喜欢读书,怎么没去中文系?”

“美国的大学没有中文系,”他玩笑道,“一来阅读是我的个人兴趣;二来经商才是我的本职。”

“所以你会成为一名儒商。”

“我就是一个跟着老爸学做买卖的小后生。“儒”和“商”还有“儒商”,这些头衔自有大把商人趋之若鹜,谁爱要谁要,我可不稀罕。”

“你是清都山水郎,自然不会固步自封。不对,应该改成你是沪上小货郎。”

“做不成大侠,只好老老实实做买卖。”他耸耸肩。

“谁说不成?武侠小说里面的镖局不就是一边做生意一边做大侠?”我反驳道。

“你说那些总镖头?他们顶多是侠客,算不得大侠。而且镖局的一般下场都是惨遭灭门,这几乎是武侠小说中的定律。就拿《笑傲江湖》来说,林平之不就是福威镖局的大少爷?全家被余沧海灭门屠杀,这才入了华山派做弟子。”

“林平之……挥刀自宫那个?”

“你对这个倒记得清,感兴趣?”他一脸热闹。

“吭吭~,”我咳嗽道,“我们这代人不都是看着电视剧长大的?你没看过?”

“我看的原著。”

“原著里难道没有这句?”

“‘欲练此功,必先自宫’,这是学习辟邪剑法的前提,所以修炼的人都成了变态。”

“够狠!”我啧啧道。

“林平之本来就长相阴柔貌娇美,做了变性手术以后更是倾国倾城,迷倒了一大片武林人士。”

“噗~”变性手术,真是传神。

“他是个可怜人,身负血海深仇无路可退,和令狐冲又不一样。”

“他爱不爱小师妹?”

“你说令狐冲?岳灵珊是令狐冲的师妹,是林平之的师姐。”

“他们到底爱不爱她?”

“令狐冲自然爱过,至于小林子……这是个大争议,三言两句说不清。”

“小林子,”我笑道,“他出身商贾,和你倒有些相似。”

“像谁也不能像他!我可要结婚生子。”他意味深长。

“咳咳~”我将杯中的爱尔兰咖啡一饮而尽。真甜!我都呛住了。

“女士先生,这是您的水蜜桃酸奶。”年轻的侍者礼貌出声。

“这是最后一道?”他询问侍者。

“是的。您的所有菜品已经尽数上齐。”侍者点点头。

“最后一道了,真快。”他自言自语。

“我们这顿饭从太阳高照吃到夕阳西下,再吃下去,只怕就要暮色四合了。”

“夕阳西下是海滩的最佳时间。不仅落日余晖照残阳,而且温度也正好,不会晒伤灼伤。”

“还好是这个时间。若是正午刚来时进去沙滩,我一定被晒成黑人,因为我出门前没有擦防晒。”我笑道。

“我们走吧,这是圣莫妮卡海滩最美的时候。”他迫不及待。

“好。不过这个要吃掉,有始有终。”我指指面前的蜜桃酸奶。

“好了。”他一口吃光了面前的酸奶。

“什么味儿?”

“酸奶味儿。”

“猪八戒吃人参果。”我笑道。

“你先吃着。”他起身前去结账。

酸奶份量迷你,盛放在鸡蛋大小的玻璃杯盏中,粉粉嫩嫩,晶晶亮亮。新鲜水蜜桃被打碎成泥,细腻丝滑,甘甜多汁,与希腊酸奶一道搅拌成形,其上淋有蜂蜜并坚果碎。

“好了?”他走回我对面的座位坐下。

“好了,”我点点头,“多谢款待。”

“这是我的荣幸。”他彬彬有礼。

“破费了。”这一餐加上服务费,最少需要400美金。

“我们走吧。”他走到我身旁为我拉开座椅。

“好。”我轻拭嘴角,起身离座。

“谢谢您的服务,祝您愉快。”我向身旁的站立的侍者真诚致谢。

“您也一样,祝您愉快。”侍者向我们含笑回礼。

“再见杰克和洁儿,祝你们度过快乐的一天。”

那位开我们玩笑的侍者大叔向我们摆摆手。他赠送的巧克力布丁塔和美好祝福,我将永远不会忘记。

“再见老伙计,下次见。”他亲切地向他挥手告别。

走出餐厅,室外一片蓝天白云,空气清新。

此刻时至黄昏,红日西坠,落日好像艺术家手中的画笔,将天空一点一点染成橘色,

给大地逐渐逐渐添上金色。余晖照晚霞,夕阳正当好,此时的圣莫尼卡,好像梦幻中的童话小城。

“先去海滩还是码头?”他询问道。

“你决定。”我轻声道。

“此刻海水尚有暖意,若再迟些时候,只怕有些透心凉。”他建议道。

“走吧。”我点点头。

圣莫尼卡海滩是洛杉矶乃至加州最迷人浪漫的海滩,这里冬暖夏凉,四季如春,无时无刻都在吸引着本国乃至世界的游客来此观光。由于临近举世闻名的好莱坞和名流云集的比弗利山庄,因此较之其他海滩,这里更加热闹非凡,游人如织。

我们肩并肩同行在这座海滨城镇的小路上,我与他,树与花,尽都被落霞披上了梦的金纱。

“《泰坦尼克号》中曾经提到过圣莫尼卡,你有印象吗?”他转过头跟我说话。

“哪一幕?”我却不大记得这些细节。

“当杰克向露丝叙述自己的过往经历时,他说自己曾经从纽约去到加州的圣莫尼卡海滩以画画为生,每幅画作只卖10美分。”

“你的记忆力真好!”我咂舌道。

他既有这样过目不忘的本事,怎能不学有所成?真是读书的材料,天生的学霸!

“哪里。看的回数多了自然就记得了。”他羞赧道。

“我当只有女性会翻来覆去地重看,原来你也喜欢。”我笑道。

“这部电影是经典,值得重温。”

“是不是为了看凯特温斯莱特?是不是?”我笑道,逼他说实话。

“是不是为了看小李子,是不是?”他亦笑。

“当然是!”我理直气壮。

“当年的小李子成了如今的老李子,他有什么想不开,为什么这么糟蹋自己?”

我没听见,我没听见……

我的李奥纳多·迪卡普里奥永远是当年那个眉目如画,温润如玉的俊秀少年!他的面庞美如雕塑,他的双目灿若晨星,他的笑容神采飞扬,他的气质仙若神明。他遗世独立地站在楼梯处,满面春风地向立于台阶尽头的露丝伸出手,他的那一笑,永永远远地刻在了全世界少女的心里,历久弥新。

“他那么大一个牛腩肚,啤酒肚,将军肚,怎么不去健健身?”

我没听见……我没听见……

“为了奥斯卡影帝也是蛮拼的!”他感慨道。

“奥斯卡小金人迟早是他的囊中之物!”我愤愤道。

“无论成不成影帝,小李子是个传奇,百年之后,世人自会为他盖棺定论。”

“正是!”我松了一口气。

虽说小李子在自虐和自毁的奇葩之路上越走越远,但是年轻时候的他,毕竟是那样一个倾国倾城难再得的翩翩美少年!

“‘Jack’这个名字说不定就是来自于圣莫尼卡。”

“是吗?”这两者难道有联系?

“野人花园知道吗?一个澳大利亚男子音乐组合,曾经轰动一时,不过2001年的时候解散了。他们有一首歌曲的名字就叫做《Santa Monica》,里面有一句歌词

‘In Santa Monica, all the people got modern names, Like Jake or Mandy, and modern bodies too.’”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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